您好,欢迎来到链卫陶! 登录 注册 咨询热线:19912348019
  • 全部
  • 产品
  • 供货商
  • 采购商
  • 资讯

关于征求《四川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意见建议的公告(2022年第5号)

发布时间:2022-02-14        来源: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浏览量:251        分享次数:4

发文部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政策服务联系人:熊春丽 王京甫
联系方式:13703253761   13613155583(微信同号)

 

对接点一:征集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规范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四川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3月12日前将意见建议(含修改理由)实名反馈至我厅。

联系人:许沙沙

联系电话:028-86265726

电子邮箱:1251996725@qq.com。

对接点二:重点内容

(一)第二章 项目分类及要求
第七条 项目分类。
1.储备项目。已签署投资协议,拟在两年内实施的项目;
2.新开工项目。条件成熟,计划本年度开工建设的项目;
3.在建项目。已开工并于本年度继续建设的项目;
4.竣工项目。已开工并计划本年度竣工的项目。
第八条 项目要求。
1.新建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亿元,技术改造类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

低于1亿元。其中:产业数字化、绿色低碳优势产业以及农产品(含中药材)精深加工、轻工纺织、智能农机装备等乡村振兴类项目不受此限制。

2. 不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和环境保护政策、安全生产政策、节能减排政策的项目,投入产出比低的项目,非在川注册企业法人实施的项目,多个无关联小项目打捆形成的项目,不得列为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

(二)第三章 项目确定程序

第九条 项目入库。

1.经济和信息化厅每年根据国家政策和产业发展重点,制定并发布年度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入库申报通知。

2.项目单位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网址:http://xm.scsjxt.com:30124)进行申报入库,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项目库常年接受入库。

第十条 项目推荐。

1.按照属地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至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

2.对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重大项目,经厅内行业处(室)推荐后,按程序纳入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议名单。

第十一条 项目审定。

1.经济和信息化厅充分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处室对市(州)推荐项目进行会商会审,研究提出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议名单,并结合省政府重点项目筛选50个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重大产业项目建议名单。

2.经会商会审后的项目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实施。其中,投资额大、技术先进、引领示范作用强的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可推荐增列为省政府重点项目。

第十二条 项目调整。

1.项目调整分为调出、增列、以及项目内容调整三类。其中,调出类是指因国家宏观调控、产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和建设条件发生变化,或因不可抗力及其他因素影响正常实施的项目。增列类是指条件成熟、符合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标准的项目。项目内容调整类是指项目建设期间,投资额、开竣工时间、建设内容等调整变更的项目。

2.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整。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当年项目总数不变的原则,每年中期研究提出调出、增列及项目内容调整类项目书面申请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经相关处室会商会审后,印发调整通知。

(三)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 做好政策保障。结合“红黑榜”机制,对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激励;对市(州)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推进相关工作给予技术改造工作经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当年度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在申报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时予以支持。对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工作成效明显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扬。

第十八条 做好服务保障。健全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核准快速通道。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协调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逐步完善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秘书服务”制度。开辟“绿色通道”和“政务服务直通车”,为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提供“项目医生”服务。

第十九条 做好融资保障。开展综合金融服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深化产业金融互动,推进技术改造专项贷款工作,积极向银行机构、产业基金推荐优质技术改造项目,鼓励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为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融资担保,着力协调解决产业项目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鼓励保险资金规范有序参与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第二十条 做好要素保障。根据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用地情况及相关政策,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对项目用地给予相应支持。围绕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要素保障问题,充分发挥经信部门业务职能,积极争取各要素企业予以保障。

对接点三:特别说明

现《四川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在公开征求意见期,若有四川省内涉及企业有相关建议或意见,可在截止日期前与省工信厅联系;各相关企业也可以此文件作为参考,提前准备2022年项目申报材料,申请政府支持

 

政策链接:

https://jxt.sc.gov.cn/scjxt/ggtz/2022/2/10/20e3c0ac16c84797a087e7b19f34848d.shtml

 

 

 

责任编辑:张主编

免责声明

平台所发布的信息包含原创及其转载内容,仅供读者浏览、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平台原创内容版权归平台所有,转载需获得平台授权。平台转载的内容其版权均为原著作为所有, 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平台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所转载信息侵害任何人权利的,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19912348019),我们将核实后依据法律进行删除或补正

关键词:

重点工业 技术改造

上一篇: 湖南省·关于做好2022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申报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返回顶部

下一篇: 黑龙江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

版权所有:链卫陶  主办单位:唐山成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高新区西昌路(创业中心)  电子邮件:2063271782@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08:00--18:00

ICP备案号:冀ICP备11009155号